中國(海南)南海博物館“神工天巧——徽州古建筑藝術展”(暫定名)
中國(海南)南海博物館擬定于2023年11月中旬推出“神工天巧——徽州古建筑藝術展”(暫定名)臨時展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有關規定,按照我館財務內控制度要求,現對“神工天巧——徽州古建筑藝術展”(暫定名)展品包裝運輸服務項目以比選的方式進行采購,歡迎符合條件的合格供應商參加。
一、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神工天巧——徽州古建筑藝術展”(暫定名)展品包裝運輸服務
2.展品數量:94件(套)
3.資金來源:政府財政
4.展出地點:海南省瓊海市潭門鎮中國(海南)南海博物館8號展廳
二、項目預算及服務期限
(一)項目預算
最高限價人民幣22萬元(含文物展品包裝費、保險費、協助布撤展服務費、稅費等),報價超出預算視為無效報價。
(二)服務期限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展覽結束后展品運至安徽博物院指定地點為止。
三、項目服務內容
1.負責約94余件(套)文物,從安徽博物院到中國(海南)南海博物館之間的門對門往返運輸。運輸車輛必須是全封閉帶升降溫控氣墊車廂式貨車、帶全程監控,運輸人員具備3年以上工作經驗。
2.于2023年11月8日至10日(暫定)與安徽博物院進行展品點交,11月10日(暫定)開始將展品起運至中國(海南)南海博物館指定地點存放,11月13日至16日(暫定)在展廳協助布展,11月17日(暫定)展覽開幕,撤展及歸還運輸期擬定2024年2月,具體時間另行商議。期間確保文物安全。
3.負責展品包裝、開箱、裝箱、拆包裝;提供文物轉場以及在運輸、點交過程中的裝卸服務(包含所需耗材、設備等);
4.協助展覽布展、撤展。
5.購買全部文物在運輸及展覽期間的“釘到釘”商業保險(全額、全險種、無免賠),文物估價1900萬元。
6.安排專員負責協調各方信息聯絡工作。
四、付款方式
本項目付款方式按照海南省國庫支付相關規定執行。
五、供應商資格要求
(一)供應商應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采購項目的特殊條件要求:
1.供應商須通過“信用中國”網站等渠道查詢主體信用記錄,未被列入信用記錄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同時參加本次采購活動;
3.供應商應具有博物館文物展品運輸相關經驗和業績。
六、報名須知
(一)遞交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報價書;報價一覽表;統一信用代碼證證書;法人代表證明書;法人授權委托書;運輸實施方案及安保方案;真實有效承諾函;反商業賄賂承諾書;無不良信用記錄證明材料;企業基本情況介紹及相關業績;擬安排本項目人員介紹及聯系方式;其他相關資料。
(二)遞交的文件資料需加蓋單位公章并裝訂成冊,文件袋須密封加蓋單位公章。
(三)將上述文件資料一式一份,于2023年10月11日下午17時前快遞至中國(海南)南海博物館(快遞費自理),郵件標題注明“神工天巧——徽州古建筑藝術展”(暫定名)展品包裝運輸服務項目比選材料。逾期材料視為無效遞交材料。
(四)遞交地點:海南省瓊海市潭門鎮中國(海南)南海博物館陳列部。
(五)無論是否被采納,響應方均須承擔響應文件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七、評審
中國(海南)南海博物館館務會對所有申請材料進行認真評選,綜合考察各供應商的基本情況與報價,擇優確定后通知被選中單位,未選中單位不另行通知。
八、聯系方式
聯系人:李老師
林老師
地 址:海南省瓊海市潭門鎮中國(海南)南海博物館
郵 編:571431
電 話:0898-62708620
傳 真:0898-62708600
以上內容解釋權歸中國(海南)南海博物館。
中國(海南)南海博物館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