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國(海南)南海博物館預算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六、基本支出:指行政事業單位用于為保障其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工資福利支出: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八、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退職(役)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獨生子女獎勵金、其他等。
九、商品和服務支出: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包括辦公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培訓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工會經費、會議費、福利費、物業管理費、維修(護)費、其他等。
十、項目支出:指各部門、各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二、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附表
中國(海南)南海博物館2021年工作人員因公臨時出國團組計劃匯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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